第一,人与产品。传统美学非常重视审美活动中人的主体地位,在产品设计中强调“以人为本”的设计原则。而现代设计不能把这种主体性绝对化,设计美学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人与物、人与环境、人与自然的和谐,完美结合和统一。 第二,技术与艺术。设计直接受制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,材料、技术、信息等与技术发展有关的因素,都会影响到设计的艺术表现效果。所以,设计要善于发挥现代技术的优势和特点及现代材料的审美特征。设计的艺术表现虽然是形而上的、超技术的,但必须要关注现实审美观念的变化,主动接受因技术变化导致的社会时尚、审美趣味等的影响。 第三,功能与形式。功能是指与产品相关的基本功用、技术、理念等物质性因素。不同于纯艺术,设计首先注重的是现实功利性,这样,功能也是设计美的构成因素。同时,设计也要重视造型、色彩、装饰等审美性因素,这是人们对现代产品以及与产品有关需求的精神性要求。现实功利性和审美形式同样重要,忽视了功能,设计的物质内涵会受到极大影响。同样,忽视了形式,等于无视人们对设计的精神需求。 第四,主观与客观。纯艺术的创作是自由的,属于主观性活动,是艺术家个体的情感表现行为。设计虽然也需要创作自由,需要主观表现,但这种自由和表现是有限度的,必须要符合客观要求。设计必须把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大众的接受看作是首要的,设计更多的是一种设计师和社会大众相结合的客观活动。 |